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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响应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深航”)采购项目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深航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原则,响应供应商亦应秉承“诚实、守信、廉洁、合规、合作、共赢”的理念参加深航采购项目。
二、响应供应商须详细阅读项目公告及其附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应标,如制作资质证明文件,如有疑问请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方式进行项目咨询。
三、项目评审当天不可迟到,否则将取消应标资格。
四、注意采购文件中对响应文件资料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封装要求进行密封处理,封口处加盖公司公章。
五、所有要求加盖公章的位置,须为公司公章,不可用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等其它公章代替。
六、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提供在响应供应商从项目公告要求的起始时间至应标日、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清单,并且社保缴纳清单上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以社保局盖章的社保清单原件或提供社保局出示的有效验证码电子证明文件打印版,以便现场复核真伪。如社保为代理委托社保,则需提供代理委托证明或合同复印件以供核实,社保清单上的单位名称则需与受委托机构名称完全一致。
七、深航保留在签订合同前查验中标/中选供应商各项证明材料原件以及前往实地考察验证等权利。中标/中选供应商应积极、主动配合深航开展线上线下考察工作,如发现中标/中选供应商各项证明材料或实际情况与评审标准要求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情况,深航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追究赔偿及责任,并按照深航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具体供应商不良行为操作及处罚规定请参见《供应商须知》。
八、因深航办公区域调整,集中采购管理部办公区域及评审会议室已搬迁至原行政楼后营销楼4层,出电梯至走廊左转两侧办公区域。
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