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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随身物品查询

深圳航站失物认领须知


1.如您的随身物品遗失在飞机或深圳航空监管区域内,请您在当地机场行李查询或遗失物品处进行申报,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会尽最大努力帮您找回,我们会及时通知您进行提取,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2.领取时间:周一到周日09:00-16:30;

3.领取地址:深圳宝安国际机场T3航站楼二层到达大厅深航行李查询办公室。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内容:对实际乘坐深航航班遗失的物品进行登记受理、查询和认领; 服务范围:在失物中,工作人员发现任何旅客信息,主动与失主取得联系;如旅客申报遗失范围不属于深航管辖范围的,工作人员协助提供相关查找电话(暂只支持深圳地区,其余城市暂未开放)。

二、失物保管方式

因食物类物品、水果等易腐烂食品因不易长期保存,故不在网上信息公示,请致电深圳航空失物招领处查询;无外包装或未标注保质期的食品,保存期限不超过15日,如在保存期限内出现食品腐烂、发臭等特殊情况,机场失物招领处可视情况提前处置并做好记录;危险品,充电宝、备用锂电池等不受《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危险品规则》限制的遗失物品,不在网上进行公示,保存7日(航空公司保留时限不超过接收当日18点,超过18点统一移交机场遗失物品处0755-23452663)。

三、领取方式

方式一:失主亲自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携带本人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方式二:委托他人领取失物。与失物招领处约定好时间后,提供失主委托书原件或传真件、失主本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以及代领人的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并留复印件作为已领依据(如失主在出入机场的交通工具上遗失物品,还需出示相关票据,如:机票、登机牌等。并尽可能提供详细座位信息)经核实无误,履行手续后返还遗失物品。

遗失物品查找,如有疑问请您致电“深圳航空官方客服95361”或“遗失物品服务热线 0755-23451561”。

温馨提示:出行过程中,请随时留意手机、钱包、证件等随身物品,妥善存放并及时收纳。如有遗失,请立即联系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