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满足广大旅客的出行需求,减少因部分旅客临时取消出行计划而造成的航班座位虚耗,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深航)可能在部分航班上进行适当的超售,以保证更多的旅客能够搭乘理想的航班。深航会合理地控制航班超售比例。为规范处理深航的航班超售,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定义
超售:指超过航班最大允许座位数的销售。
二、优先登机规则
(一)深航将通过征集自愿放弃乘机的旅客(即“自愿者”)的方式尽量减少非自愿超售旅客的数量,并为自愿者提供经济补偿和后续服务。
(二)当没有足够的旅客自愿放弃座位时,深航将按照以下顺序规则安排旅客登机。
1、付费旅客(含常旅客里程兑换免票的旅客)
2、无收益旅客(指持深航职员、代理人奖励折扣票及各类其他免票的旅客)
三、超售补偿办法
若旅客已定妥座位并已购票,在航班截止办理乘机手续以前来到办理柜台,且旅行证件符合规定,因航班超售造成旅客未能如期成行,深航将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票款差额多退少不补。同时,如果后续航班的规定离站时间与旅客所持客票航班的规定离站时间间隔在四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旅客所持票面价格30%的补偿;在四小时以上八小时以内,深航将给予旅客所持票面价格60%的补偿;八小时以上给予旅客票面价格100%的补偿。另外在补偿金额低于200元时,深航将按照200元的标准作出补偿。在等待后续航班时,深航还将按照不正常航班的食宿服务标准为旅客提供服务。
四、本实施办法的解释权归深圳航空有限责任公司。
五、本实施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施行。